北京商报讯(记者郝彦)2月28日,中国证监会在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444号(财税金融类155号)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,截至目前,全市场已批复52只首发和扩募REITs项目,资产范围覆盖收费公路、产业园区、污水处理、仓储物流、清洁能源、保障性租赁住房和新能源等多种类型,市场规模超过1100亿元。基于我国基础设施领域资产类型丰富、存量规模巨大的特点,中国REITs市场的潜在规模庞大,市场发展前景广阔。
试点工作开展四年以来,REITs市场各方面制度逐步完善,形成了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为基础、《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》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体、交易所自律规则为补充的规则体系。经过试点实践,REITs发行、交易等各项制度经受住了市场检验,功能日益发挥,基础设施类型不断丰富,取得了积极效果。但客观上看,现行REITs也存在产品结构较为复杂、产业资本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、法律层级较低、法律责任边界不清晰等问题。
为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,合理分配参与各方权责外盘期货配资公司,更好发挥REITs盘活固定资产、拓宽投资渠道、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,REITs专项立法工作已列入立法议程。目前,中国证监会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就REITs组织架构、立法模式等问题开展深入研究,多次与市场机构召开座谈会,广泛研究成熟REITs市场发展经验,按期推进各项立法工作。下一步,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深入研究REITs的法律依据、交易安排、管理架构、监督管理及其他配套机制,借鉴境内外实践经验,加快推动相关立法工作。